各学院(部),各部门:
根据省人事厅、省教育厅换发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要求,学校下发了《关于换发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》(校内通知,2008年3月24日),提交换证材料截止时间为2008年4月30日。经与人事厅沟通,考虑到省高校有通过浙江省“绿色通道”引进的人才,提供《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》和公布文件需要较长时间,因此,现将换证时间延至6月10日。
请各学院、各部门负责通知每位应该换发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教职工,逾期不提供换证材料或所提供换证材料不齐全者,均视为自动放弃换发资格证书,换证所需提交材料要求见《关于换发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》(校内通知,2008年3月24日)或人事处网页公示公告栏。
2008年5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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