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(部),各部门:
经学校研究决定,从2007年起,凡取得不低于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最低科目(模块)数的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者,学校一次性给予报销考务费100元/人;参加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前培训者,学校一次性给予报销培训费100元/人。每年集中在在6月和12月分别报销一次(以后将做为常规工件,不再另发通知),具体程序如下:
1、个人于6月8日或12月8日前,凭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原件(部门审核后退给本人)和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前培训费发票(培训费发票交部门)到所在部门登记。
人事处
2008年6月2日 |